消委會去年接獲41宗有關當地遊及景點門票投訴,較前年急增近20倍。 資料圖片
顧客依時觀展 到埠先知早結束 消委會籲留意商品條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珈琋)近年愈來愈多港人選擇以「自由行」方式到外地旅遊,機票、酒店、行程均能在出發前預先包辦,不少本港旅行社亦乘勢推出外地導賞團及景點門票的代售服務。然而,本港旅行社的角色只是代售,消費者在外地遇到困難亦求助無門。消委會去年共接獲41宗相關投訴,較前年急增近20倍,包括貨不對辦、未能享用產品或服務等。消委會促業界加強旅客在外地支援,並呼籲市民購買前需留意商品條款,並保留相關單據。
消委會昨日公佈,去年共接獲41宗有關當地遊及景點門票的投訴,較前年接獲的兩宗,急增19.5倍。截至今年7月,消委會已接獲12宗投訴,情況與去年同期相若。據悉,涉事的旅行社包括大型連鎖店及小規模旅行社,消費者購入產品途徑亦包括線上平台及線下實體店。
投訴人楊先生去年於某旅行社網站,購買3張共值204元港幣的澳門立體美術展門票,並預備於11月18日參觀。楊先生當日攜同收據,到旅行社櫃位領取門票,惟抵達會場後,場內職員指美術展已於11月初結束,令他大感驚訝。
旅行社收據列出門票有效期至去年年底,楊先生批評資料明顯錯誤,並認為旅行社職員對美術展已結束懵然不知,反映與籌辦展覽活動的大會欠缺溝通。
楊先生曾要求旅行社退款,但未獲回應,遂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將個案轉交旅遊業議會後,旅行社回覆稱電郵系統之前出現故障,以致未能適時回覆,並稱已跟進退款並向楊先生致歉。
遊韓報團「無你名」 積分「蒸發」
另一個案中,林小姐與友人遊韓期間,透過某旅行社的手機程式,報名參加一項翌日出發的導賞團活動,並根據電郵訂單列出的時間到達集合地點,惟導遊稱名單上沒有她們的預訂資料,不能安排她們上車。她立即致電旅行社的服務熱線,但花了近15分鐘才有人接聽,最終未能順利參加該導賞團。
林小姐指旅行社事後曾經承諾退款、賠償當日因事件衍生的長途電話費及900積分,但現時只取回退款,其他賠償一直沒有跟進,故向消委會求助。
「華語導遊」講英文 貨不對辦
投訴個案中亦不乏貨不對辦的情況,梁小姐向消委會投訴,早前透過某旅行社的網頁,報名由華語導遊帶領的曼谷市內觀光一天團,惟最後導遊全程只提供英語導賞,事後向該公司反映亦得不到回覆。消委會將個案轉交旅遊業議會後,該公司答應全數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雖然基本責任在於旅行社一方,但市民購買前亦需細心留意商品條款,保留相關單據,在出發前可以致電旅行社,確認清楚相關資料,並留意當地供應商的資料,例如設於當地的辦公地點、電話及電郵等資料,以便有需要時能尋求協助。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沈孝欣表示,會方敦促營運商提升售後服務,同時旅行社亦應慎選當地的合作夥伴及監察其表現,確保其服務水平能使旅客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