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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頭目黎智英涉兩案今提堂 候審期間不得離港

来源:亞洲文旅網    发布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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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到法庭應訊(圖源:香港“東網”)

【亞洲文旅網訊】據港媒報道,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為涉嫌於2017年刑事恐嚇記者,以及於去年8月31日,與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於2月底被捕,5月5日下午分兩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黎智英否認一項刑事恐嚇案,法官要求黎智英在候審期間不得離港,並定期到警署報到。據《星島日報》報道,法庭先處理黎智英涉嫌前年刑恐記者一案,黎智英否認指控。法官准許被告以現金4000港元保釋,但要求黎智英在候審期間不得離港,在報稱地址居住,逢周三晚上6時至9時到九龍城警署報到,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審期待定。至於第2宗涉嫌非法集會案件,3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官將第二宗案件押後到5月1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當日方便處理其他同類罪行的案件。

控方補充,3名被告同時牽涉去年8月28日,10月1日和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報道稱,有關刑事恐嚇的控罪稱,黎智英於2017年6月在維園涉嫌刑事恐嚇進行正常采訪的《東方日報》男記者,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是指黎智英於去年8月31日與李卓人及楊森,涉嫌參與於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17條。

根據法例,兩項罪名的最高刑罰均是入獄5年。“東網”此前曾在報道中還原了黎智英涉嫌犯下兩宗罪的事發現場。


參與非法遊行

2019年8月31日,亂港分子發起未經批准的非法遊行。黎智英與李卓人一同現身灣仔修頓球場出席集會,高叫口號,其後參與非法遊行,更揚言不怕警方大搜捕,李卓人及楊森等人均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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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參與非法遊行,現場竟出現美國國旗(東網)

黎智英當天穿藍色上衣參與非法遊行,黎、李二人後來往中環方向前進,並在到達灣仔警察總部、金鐘道附近時,有人為黎智英阻擋馬路上的車輛,讓他胡亂橫過馬路。接著黎智英到達中環聖約翰座堂唱歌,最後到中環遮打花園,與曾在2010年涉嫌以立法會議員身份秘密收受黎25萬港元捐款的“長毛”梁國雄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會合。

下午3點多,他在國際金融中心附近坐車離開。不一會兒,瘋狂的沖擊破壞再度在香港街頭上演。大批激進分子非法集結,並向特區政府總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警察總部發動襲擊,並在多處引燃大火。


恐嚇記者

“東網”稱,黎智英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一案,發生於2017年6月。

當時黎智英出席活動後,突然走到一名正在采訪的東方記者面前,一邊用右手指著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威脅“我一定會找人搞你”“我拍你照了”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被錄像,有照片和視頻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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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視頻截圖

受害記者事後已向警方錄取口供,講述整個事發經過。記者向警方指出,當晚約7點,他正在現場采訪,與坐在地上的黎智英相距約7、8米,記者分別以相機和攝像機拍攝現場情況,期間已發現黎智英多次向其怒目而視,但雙方並無任何接觸或交談。及至約7點15分,黎智英站起來,走到記者身旁,表情凶惡,他右手食指指著記者,劈頭便大聲向記者粗口辱罵。

東方記者否認當日有近距離拍攝黎智英。受害記者認為事件涉刑事恐嚇,到大埔警署報警。


勾結外國勢力攪亂香港

報道稱,黎智英與美國關系千絲萬縷,長期攪亂香港。被指是2014年違法“占中”行動的幕後黑手及“金主”。至近期“修例風波”,黎智英亦高調參與,並多次赴美國與美國政要會面,甚至要求美國制裁特區政府官員,被香港民眾痛罵“漢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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