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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抗疫期間哄抬重要商品物價者 6個月監禁起步

来源:亞洲文旅網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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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文旅網訊】商務部常務秘書吳昂梭表示,任何人若以新冠病肺炎(COVID-19)疫情為理由哄抬銷售包括大米在內的其他食品、藥品及醫療用品,將被當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悉,當局目前已將大米及其他日常食品、藥品及醫療用品規定為重要商品,禁止對這些商品抬價。若有商家違規抬價,或幹擾商品市價,一旦被查,將根據重要商品和服務法進行依法追究。

吳昂梭表示,當局將對市場上銷售的大米、日常食品、藥品和醫療用品的售價進行一一規定,為此,當局已於3月29日召見了民間的商會、商業組織,就如何逐一規定這些商品的售價進行會談。

商務部一名處長透露,這些重要商品售價的規定工作已經啟動,不久後就會對外發布詳細的商品定價單,定價發布後所有商家必須遵守。若有商家違規抬價,消費者可持證據前往警察局報案。

據悉,總統府已於3月28日向商務部發布了有關批准實施重要商品和服務法的通令。觸犯該法可判處6個月至3年監禁,或罰款50萬緬元,或兩者並罰。

緬甸大米協會主席吳耶敏昂表示,政府實施這項規定旨在維護市場合理運轉。同時他也透露,目前緬甸國內大米儲備充足,疫情期間不用擔心糧食短缺,大米協會將與政府保持密切合作,保障國內糧食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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