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文旅網訊】泰國內政部下達了經由泰國總理兼國防部長巴育上將、泰國內政部部長阿努蓬於4月7日簽署的“允許外籍人士暫時停留境內“的公告,文中表示:由於新冠疫情在泰國境內爆發,導致確診人數和病亡人數大量增加,政府宣佈自3月26日起全境進入緊急狀態,並根據《佛曆2548年緊急狀態官方管理法規》規定關閉入境關口,其中包括關閉出入境關口、邊境口岸以及臨時性口岸等,以防控新冠病毒的大面積傳播,對包括某些在泰的外籍人士出入泰國產生了影響。
總理及內政部部長按照內閣3月31日的決定,批准出臺如下公告:
1.根據《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48條獲得境內居留許可、並根據《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50條辦理出境登記後獲准在出境1年之內回到泰國的外籍人士,可將回泰期限延長至1年以上。當疫情局勢好轉後,外籍人士需根據移民局規定時間儘快返泰。
2.獲得相應簽證可短暫性在泰停留(含落地簽)或根據免簽政策入境的外籍人士,允許自3月26日起延長其在泰國境內停留時間。
1)根據《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35條(且包含根據《佛曆2514年石油法及增改版、《佛曆2520年投資促進法》及增改版、《佛曆2522年泰國工業園區法》及增改版》),或根據內政部相關公告,允許從3月26日起延長停留期限至4月30日。
2)根據《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37條或內政部相關公告,允許自3月26日起延長外籍人士居住地報導時間至4月30日。
3)當疫情局勢好轉或恢復正常之後,在移民局規定的限期內,外籍人士需按照《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35條和第37條(5),且包含根據《佛曆2514年石油法及增改版、《佛曆2520年投資促進法》及增改版、《佛曆2522年泰國工業園區法》及增改版》,或內政部相關公告行事。
3.根據《佛曆2522年入境法》第13(2)條持邊境通行證入境的外籍人士
1)自3月23日起可暫時先允許延長留泰時間,具體根據關閉與泰國接壤的國家的邊境關口的期限來確定時長。
2)命該類外籍人士在邊境關口恢復開放後7日內離境,如若超出該期限則需嚴格按照法律程式查辦。
規定自在政憲公報網上頒佈之時起即刻生效。
另外,泰國國家移民局 於4月7日在官網發佈針對外籍人士的最新續簽公告,內容如下:
1. 簽證已於2020年3月26日到期的人員將被自動續簽至2020年4月30日。在此期間,無需前往移民局申請簽證延期,且上述人士不會被處以500泰銖/天的逾期罰款。
2.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應提交90天報告的外國人,在此期間暫時免於報告,並順延至下一輪報到期。
3. 持邊境通行證入境的外國人將被允許暫時留在泰國,但需在邊境口岸恢復開放後7天內離境。
4.外籍人士需密切關注移民局頒佈的最新公告。(此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或至公告更新之時)
且據前往移民局續簽人士發回的消息,移民局外部已貼出同類內容公告,具體內容為:鑒於當前新冠疫情局勢,內政部於2020年4月7日發出公告,允許持落地簽、P.30、PP.14、PP.30和PP.90簽證入境人士,若簽證在2020年3月26日之前尚未到期,將被自動續簽至2020年4月30日之前居住在泰國,無需申請續簽。
此外,中國駐泰大使館官網也發佈消息稱,由於泰方上述政策,中國駐泰使領館自即日起停止為中國公民出具泰國簽證延期領事協助函。
因當前政策多變,讀者可登錄泰國移民局官方網站及臉書查看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