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店大欺客?上海迪士尼樂園被告了》《上海迪士尼被大學生告了,原因你想不到》等來自“看蘇州”新聞客戶端和“SBS看蘇州”微信公號的文章引發網友熱議。網文披露,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2019年初“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檢查,並加以阻攔”,小王將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
盡管相關訴訟尚未了結,但“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帶飲食被告”的話題經過多輪轉載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榜,“進入主題樂園究竟能不能帶食品和飲料”的問題引發網友熱議。
案件原告——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學生小王,於1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訴上海迪士尼的案件中,向被告提出兩點訴訟請求:一為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二為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的費用,共計46.3元。
原告表示,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樂園在樂園須知一欄新增規定:“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而此前上海迪士尼樂園並未禁止遊客攜帶有原始包裝、密封的、未開封及不需加工的食品入園。
“樂園外寄存包裹無論大小均收費80元/天,如果不在入口當場吃掉,遊客只能選擇迪士尼提供的餐飲服務或支付寄存費用。”王某某説,“我認為自帶食品或園內購買均應由遊客自行選擇,禁止遊客自帶食品,這隱藏著強買強賣的實質。”
原告認為,迪士尼為了經營利益或以園內衛生問題為借口來實施此規定,這是一種霸王條款,直接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侵害了公眾利益。
據悉,該案已開庭審理,法庭尚未判決。上海迪士尼樂園的管理方上海迪士尼度假區11日回復記者表示,據其了解,上海迪士尼樂園關于外帶食品與飲料入園的規定與中國的大部分主題樂園一致。若遊客自己攜帶食品或飲料,歡迎遊客在樂園外的休息區域享用。此外,考慮到嬰幼兒對食品的特殊需求,上海迪士尼樂園特別將小型嬰兒罐裝食品作為例外允許攜帶入園。同時,若遊客因特殊的健康原因需要攜帶特殊的食品入園,樂園也允許其攜帶入園。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迪士尼有關方面存在侵犯消費者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嫌疑。“盡管其表示,自己給消費者提供了很多選擇,但唯獨沒有提到價格是否公道,避重就輕。希望迪士尼能學會換位思考,樹立消費者友好型企業的形象,贏得更多消費者信任。”他説。
(原標題:大學生訴上海迪士尼 請求確認“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格式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