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文旅網訊】7月16日,針對此前有民衆購買1500銖物品入境却在機場被徵稅6000銖的新聞,泰國海關重申携帶物品出入境的有關條例:
1、單份價值不超過2萬泰銖的私人物品可以走綠色通道免稅入境,比如手錶、皮包、相機和鞋子;其中酒水不可超過1升,香烟不可超過200支(烟絲250克),所有私人物品不可用于銷售;
2、如旅客携帶物品價值超過2萬泰銖,或物品有明顯商業用途但價值未超過2萬泰銖也必須走紅色申報通道,依法納稅;徵稅比例如下:皮包20%、手錶5%、化妝品30%、皮帶30%,另外加7%商品增值稅。
3、如果携帶物品爲管制物品,必須出示有關部門的携帶入境許可證。
出入境現金管制
1、携帶價值5萬泰銖以上或等值貨幣出境需得到換匯工作人員許可;
2、携帶價值45萬泰銖但不超過200萬泰銖貨幣出境去往越南或中國(特別是雲南省),必須向海關人員申報;
3、携帶價值45萬泰銖以上貨幣入境泰國,必須向海關人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