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間,滴滴《網約車遺失物品專項處理規則(試行)》正式實施,乘客要求司機用快遞方式送回遺失物品時需承擔快遞費用,如乘客要求司機駕駛車輛將失物送回,應向司機支付相應運輸費。
滴滴還規定,除了快遞費、運輸費之外,司機不得向乘客要求其他不合理費用。不過有網友認為,可按照遺失物品的價值按一定比例給予司機感謝費。
滴滴稱,6月11日-17日,該規則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共收到1100份反饋,遺失物品送回費用是討論的焦點。反饋者中51.3%的反饋者曾在車上遺失過物品,48.7%的反饋者未在車上遺失過物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乘客遺失物品是鮮活易腐敗物品,經聯系後,乘客24小時內不予領取的,車主可自行處理;如果36小時司機仍找不到失主的,可自行處理。
除了運費、易腐物品討論較多,還有網友建議平臺進一步推廣車內攝像頭,加強取證能力;或者改善產品功能,下車前加大對乘客的提醒力度,提醒乘客攜帶好隨身物品。不過車內安裝攝像頭這一條,目前滴滴暫未實施。
(原標題:滴滴新規:司機駕車歸還遺失物品,乘客需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