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型吸煙產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市民利益為最大依歸,禁電子煙是考慮到市民的健康,尤其青少年及兒童。有電子煙銷售商預料就快「執笠」,會在法例生效前,清空存貨及停止入貨,以免隨時「一身蟻」。不過有加熱煙用家稱立法需時,故暫時仍會如常吸食,但坦言斷了供應鏈後亦不會戒煙,會轉吸香煙。」大公報記者 楊州、賴振雄
政府今年六月提出規管電子煙等新興煙草產品,變相合法化,引起醫學界及教育界聯合反擊,經幾個月爭議,施政報告昨公布,決定於今個立法年度,提出立法禁止電子煙和其他新型吸煙產品的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
加熱煙等同類產品一併禁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有關法例修訂建議會包括禁止電子煙、加熱煙及其加熱容器,除了禁止入口、銷售,自用亦不能帶入境。條例通過後,是否禁止市民帶電子煙入口自用仍有待商議。不過,給予愈多例外,則愈有機會出現漏洞,上述修訂亦會設過渡期。日後禁煙區亦會同時禁止吸食電子煙和其他新型吸煙產品。換言之,若修例通過,日後在禁煙區內吸食電子煙將被檢控。
林鄭月娥昨承認在施政報告推翻自己以往決定,強調要將市民,特別是青少年健康放在第一位。至於市民管有電子煙等產品會否犯法,她稱,需經過立法程序,有關細節要交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容後回應。
大公報記者昨日透過Facebook、Instagram等社交網站,搜索「電子煙」、「加熱煙」、「煙彈」等字眼,即找到數十間商戶及賣家。目前售賣電子煙並不違法,一間電子煙連鎖店負責人David(化名)接受記者查詢時稱,對政府全面禁止電子煙感到擔心,考慮減少入貨,開業三年,不斷擴充業務,旗下有五間分店,若租約期滿,仍不知是否續租,擔心立法全面禁止後,生意影響嚴重「隨時執笠」。
賣家不再入貨免「一身蟻」
另一間不願開名的煙彈賣家表示,一般由海外購入煙彈供朋友間享用,形容是「兼職」形式的小本生意,待賣完存貨,打算停止入貨,以免立法後,隨時「一身蟻」。他稱,本身亦吸食加熱煙,日後會改為只抽煙,但無意戒煙。
煙民阿國(化名)表示,約一年多前,轉為吸食加熱煙,並非為健康着想,只是覺得產生的二手煙較少,盡量不想影響其他人。他透過朋友從外地購入煙彈,每月吸食加熱煙花費400多元,對於施政報告提出全面禁止電子煙,他稱,「立法需時,目前照食(吸)也可」,又坦言目前買賣煙彈亦屬違法,將來若真的斷了供應鏈,也不會戒煙,寧願改抽回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