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文化網訊】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2月25日公佈《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準入等限制,以及研究推動在粵港、粵澳口岸24小時通關。
圖為大批旅客經落馬洲口岸出入境。香港中通社圖片
行動計劃提出主要目標:經過三年努力,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用體制機制運作更加順暢。
與該目標配套,行動計劃明確一系列具體措施。優化市場準入環境方面,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方面,推動大灣區內地九市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在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的領域清理取消港澳企業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差別化待遇。
行動計劃還要求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場一體化水準。研究為符合條件的大灣區內地九市人員赴港澳開展商務、科研、專業服務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簽注安排。進一步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在更多粵港、粵澳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人員通關新模式,結合實際需要推動更多口岸實施“24小時通關”。
穩步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做好“債券通”之“南向通”,推動債券市場雙向開放提速。探索在大灣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域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建立粵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提升跨境融資信用服務能力。
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方面,行動計劃指出,優化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職稱申報評審機制,研究在部分重點領域率先推動港澳專業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便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