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文旅網訊】巴黎行政法院日前公布一份判決,巴黎一名房東以每月350歐元(約合2397.5元人民幣)的價格出租富人區十六區一個帶家具的房間,但由於租客欠租,房東將租客告上法庭,而租客隨後反告房東違規出租。
據《費加羅報》報道,由於案中的租客止付租金,房東於2020年12月1日向租客發出5400歐元(約合36990元人民幣)的欠租催告函。而租客隨後聲稱,其公寓面積不符合法律規定。這個帶家具出租的房間占地面積為6.89平方米,居住面積僅為4.24平方米,而法律要求住宅必須擁有至少9平方米的起居空間。
據巴黎行政法院介紹,房東出租不符合法律標准的住宅,因此有理由向租客支付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租住期間每月177.04歐元(約合1212.7元人民幣)罰款,總金額為10799.44歐元(約合73976.2元人民幣)。另一方面,租客欠繳租金屬實,總金額為10800歐元(約合73980元人民幣),雖然住房條件不符合標准,但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兩相權衡,房東和租客應互相賠償的這兩筆錢基本上完全抵銷了。
法國皮埃爾神父基金會主任埃裏克·康斯坦丁表示支持法院的裁決。他認為,這是租客維權的一場勝利,有時租客入住時意識到房子過小,但不清楚自己的權利,“當租客因拖欠租金而被法庭傳喚時,他們會向我們尋求幫助,但他們很少向我們解釋說房子太小了,我們通過與他們交談,才了解到他們的住房不體面。”